1982年11月13日,正定縣人民政府公布的縣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。位于城內大十字街東行30米路北,清末民初建筑。
據(jù)《馬氏家譜》記載,正定馬氏乃三國名將馬援之后裔,明代自洪洞-縣遷居真定府(今正定),世代以務農(nóng)經(jīng)商為業(yè),到明末已是富甲一方的大戶。據(jù)了解,現(xiàn)存較完整的馬家大院是清末民初,馬氏第十五代子孫馬兆霖請山西五臺縣的工人設計施工建造的,在結構、造型上具有山西民居的特點。
整座四合院布局嚴謹,做工考究,為正定城內典型的四合院式民居。
馬家大院原由五進四合院組成,F(xiàn)僅存三進四合院,南北縱深布置,總長70.5米,東、西寬13.65米,建筑皆為單檐硬山式灰瓦布頂。
馬家大院建筑中最值得一提的是,檐下柱頂石非常有特點,可分圓鼓式、荷葉墩式和八角式三種。圓鼓式柱礎,就像一個個小型的常山戰(zhàn)鼓,玲瓏可愛;荷葉墩柱礎,雕刻精美,葉邊上卷,葉脈突起,為寫實手法的民間工藝;正房前后檐柱的八個柱頂石做法更為復雜,八角形座四周雕有“博古圖”和“佛八寶”圖案,為現(xiàn)存古代民居中較為少見。這些非凡的裝飾造型為普通的民居建筑增添了藝術魅力。
1933年梁思成先生考察正定時,對這些民居建筑有著很深的印象,他在《正定調查紀略》中寫道:柱下石礎上有八九寸高的鼓鏡,檐檁與檐枋之間,都不用北平所常見的墊板,而用三朵荷葉或荷花墊托,非?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