恒春古城位于臺灣屏東縣恒春鎮(zhèn),是清朝在恒春縣的縣治所在。它始建于光緒元年十月十八日(1875年11月15日),光緒五年七月十五日(1879年9月1日)落成,為臺灣現(xiàn)存城池之中唯一保存所有城門的一座。恒春縣城周長有880丈(約2600米),城基厚2丈、而外墻高有1丈4尺5寸;內墻則高1丈3尺4寸,墻寬1丈6尺,設有四門,除南門有“明都門”之稱,其余三門僅稱東門、北門、西門。城門外有壕溝,城門處設有橋梁,各個城門之間還設有炮臺。而在城里有縣署、典史署、文廟、同善公所、天后宮、風神廟、城隍廟、福德祠、三山國王廟、白龍庵、五龍君王廟、觀音廟等設施。城里較為熱鬧的地區(qū)在西南部,主要街道有縣前街、西門街、打鐵街、南門街、客人街、東門街、北門街與土地公街等等。恒春古城在日治時期的昭和十年(1935年)被指定史跡名勝天然紀念物,二戰(zhàn)后于民國七十四年(1985年)被公告為臺閩地區(qū)二級古跡,后改為國定古跡,現(xiàn)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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