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寶陂位于福清市宏路鎮(zhèn)觀音埔村,引水壩系河卵石砌筑,主壩長219米,高3.5米,集雨面積85平方公里;附壩長69米,回水1000米,主渠17公里,支渠6公里,灌溉面積19000畝。
天寶陂始建于唐天寶年間(西元742~756年),故名。
宋大中祥符年間(西元1008-1016年),知縣郎簡主持重修,故又稱祥符陂。祥符復(fù)為洪水所毀,熙寧五年(西元1072年),知縣崔宗臣再修。后又毀。宋元符二年(西元1099年),知縣莊柔正主持重修。
明洪武二十四年(西元1391年),按察司僉事陳灝又募眾重修,今留有渠道碑。明萬歷年間(西元1573-1619年),知縣歐陽勁、王命卿先后主持修復(fù),宰相葉向高為重修碑記。
清咸豐十年(西元1860年)秋,洪水暴發(fā),天寶陂被沖決,翌年修復(fù),曾改名“咸豐壩”。
民國卅四年(公元1945年),有人在天寶陂水壩挖缺口排水捕魚,次年受洪水沖擊,缺口擴(kuò)大大;政府撥款60億元金圓券重修,但實(shí)際只撥5億元,且多為那些豪紳權(quán)貴飽入私囊,而陂卻沒有修成。翌年春,十三洋水利協(xié)會籌集經(jīng)費(fèi),在決口處拋筑塊石,使灌溉得以維持。
民國卅六年(公元1947年)七月,福清縣各界清算委員會王崇杰向縣政府告發(fā)天寶陂水利工程--案,福清縣-局督察長王鼎星竟將舉報人扣押達(dá)一晝夜。此事一出,全縣輿論嘩然。本地報紙《閩江日報》、《福清青年報》、《福清民報》、《銳報》、《學(xué)報》、《晨報》和閩海通訊社等記者和學(xué)生六人前往采訪,竟也被-局拘捕,為此七社曾聯(lián)合出版號外予以揭露。
1950年,政府貸款舊人民幣38.25億元對天寶陂加固重修。1951年成立天寶陂水利管理委員會。
2001年1月,天寶陂公布為第五批福建省文物保護(hù)單位。
宏路街道:宏路建制于唐圣歷二年(公元699年),地處通衢要津,曾為古驛站。1949年建鄉(xiāng),1958年后先后屬東張、音西人民公社。1970年音西公社遷址宏路并更名為宏路人民公社。1984年9月改立為鎮(zhèn)定制,2006年12月由建制鎮(zhèn)改設(shè)為街道。行政區(qū)劃面積36.6平方公里,轄11個行政村(社區(qū))。常住人口近6萬人(其中戶籍人口3.6萬人),有畬、回等少數(shù)民族3000余人,…… 宏路街道詳細(xì)信息++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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